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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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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明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整顿加装市场的建议》(第17号)收悉。根据交办会要求,该提案由我局主办。我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在办理过程中通过面商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我局承办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在提案中“已经营的应重新严审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主体避免证件不一“张冠李戴”,防范违法时有发生;新办领的应严格审核经营主体的资格,严把家装市场准入关,阻止不法经营户进入市场的不法行为。”的建议。

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饶府办字〔2024〕19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经营场所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由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上饶市中心城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饶府办发〔2021〕15号),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资质证书,个体经营者应当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目前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已全面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不见面审批。“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出证”,全程一次不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办理流程:企业持“CA锁”登陆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依次点击“办事”——“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首次申请”“增项申请”——选择对应资质项——根据系统配置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提交申请,主管部门系统上审批出证。

二、关于您在提案中“健全家装行业监管机制,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建议监管主体单位每月应市场化常态化走访监管,又可阻止无证经营者在市场违法经营。”的建议

根据《上饶市中心城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饶府办发〔2021〕15号)、《关于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饶府办字〔2024〕19号),落实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制度。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无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应当向辖区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应当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住宅装饰装修开工申报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并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公安、市管等部门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目前已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住宅装饰装修开工申报登记工作日常督查。

三、关于您在提案中“司法部门上门宣讲法律知识,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促进诚信自律,强化家装企业实际负责人诚实守信。”的建议。

我局将您的建议转交司法部门,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法律知识宣传,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四、关于您在提案中“出台更严格的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增大处罚力度。”的建议。

目前上饶市出台了《上饶市中心城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饶府办发〔2021〕15号)、《关于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饶府办字〔2024〕19号)文件。我局会根据文件要求,依法加强行业监管。

五、关于您在提案中“家装行业准入制应参照建筑行业建立“工程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充分保障农民工、材料供应商及家装客户的权益。”的建议。

经联系区劳动监察局,建立家装行业“工程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关政策。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信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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