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凯、罗海春代表:
您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和提升服务标准的建议》(第52号)收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要求,该建议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在办理过程中通过面商的方式与您进行了积极沟通。现将我局办理建议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取消后,“零门槛”入行引发企业数量激增,部分物业企业履约意识不强,卫生保洁不及时、消防设施维保不善、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个别物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技能粗放、与业主沟通欠缺。为切实提高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从2022年开始大力开展信州区社区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档次”的目标,着力改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
一、建立健全物业项目属地管理机制。2022年3月,经报区政府批准,将物业管理职能下放到属地,各街道(镇)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社区(村)是落实主体,业主委员会是实施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是执行主体。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在物业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条块结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坚持党建引领,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带领下,实现自我管理。截至目前,信州区已有283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60个小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率92.7%。对业委会成员做好《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使其能够正确履职,监督小区物业日常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达不到服务要求且拒不改进的物业企业,支持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和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自律,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上饶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登记评价结果使用管理和物业服务项目日常服务管理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信用信息采集、认定、评价工作,经向社会公示后公布信用登记星级情况。信用等级分别划分为五星级(优秀)、四星级(良好)、三星级(合格)、二星级(基本合格)、一星级(不合格)五个等级。对信用星级达到“四星”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红名单”予以重点扶持。对信用星级为“一星”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加强监管。
四、加强物业日常管理活动监管。一是严把准入关,物业服务企业首先要进行企业备案,承接物业项目后要进行项目备案,备案时需审核招投标相关材料。二是加强小区日常监督管理,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三公开”制度是否到位,是否将物业服务价格、内容及标准、投诉渠道及方式、公共部位收益收支情况等信息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对不正确履约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情况综合考评。采取问卷调查(第三方),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对项目的日常服务管理、良好行为加分、不良行为减分进行汇总评分。对一次考评为“不合格”的物业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约谈。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小区业主大会提前解聘或不再续聘,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本地项目的物业选聘。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信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5日